重生八零辣妻不好惹 第67节(2 / 2)
陆爵风没回答。
江辰继续追问:“后悔当初退伍吗?”
“你如果现在想从这里滚出去,我可以成全你。”
“呃……”对面,有一对情侣在这里吃饭,情到浓时,两人竟翩翩起舞,江辰看得一脸羡慕。
啪——
陆爵风拍了一下桌子:
“三天以后,我要把这里包下来!”两天后,陆爵风带着叶卿卿在考场的附近租了一家小旅馆,以方便她考试。
叶卿卿跟着陆爵风去看,旅馆离考场很近,周围的气氛也很安静,房间是一个套间,虽然不大,该有的东西却不缺,还自带了一个小厨房,叶卿卿放下书包,趁着陆爵风帮她批改卷子的功夫,叶卿卿偷溜出去,准备去附近的菜市场买些菜回来做饭。
走出旅馆门口,没走几步就到了菜市场,或许这就是县城和镇子之间的区别,镇子上的菜市场要走好久才能到,而京城更方便,一些便利店也会卖菜,虽然价格贵,但都是新鲜的,买回来也方便。
现在正是饭点,菜市场更是挤满了人。叶卿卿买了一些土豆和豆角,准备拿来炖肉,自打上次陆爵风上次说她炖的菜好吃,叶卿卿便掌握了陆爵风的胃。
本来想买一点猪肉回去,却发现猪肉的质量并不好,干脆买了几块排骨,话说排骨这东西压秤不说,价格比猪肉还要贵,所以如果不是家里来了亲戚,是不会买排骨回去的。
可叶卿卿不一样,她只是觉得排骨看起来不错,而且好吃,所以买了两斤排骨,卖排骨的老板两眼放光。
可是又一瞧见叶卿卿身上的朴素打扮,瞬间垂头丧气,想必是大户人家雇来的保姆,不然别说是她一个小姑娘,就是住在县里的普通人也吃不起他这儿的一斤排骨。
叶卿卿提着排骨正准备离开,前边围满了人,一个小姑娘跪在一个包子铺老板面前,“我求求你,给我一口馒头吃吧,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…”
“我管你几天没吃饭!小叫花子有多远滚多远!”
他说着,狠狠踹了小姑娘的肚子一脚,小姑娘倒在地上,因为几天不吃饭的缘故,躺在地上气喘吁吁,周围的居民都被吓跑,生怕惹到什么命案。
小姑娘躺在地上,十分痛苦,却没有人过来帮忙,这让叶卿卿不自觉想到前世刚从山里逃出来的时候,也是饿了一整天。
想来想去,叶卿卿买了两根烤红薯,递给那个小姑娘。
小姑娘看到烤红薯,就像是在沙漠中走了一天一夜的旅行者终于找到一片水域,抱起烤红薯当街啃了起来,就像是吃到了什么绝世美味。
见小姑娘可怜,叶卿卿还留了五块钱给她,小姑娘看到钱连声道谢,叶卿卿正想问小姑娘叫什么名字,却发现手表上的时间早就到了六点多,她也该回去做饭了!
“你拿着钱坐车回家吧。”
担心小姑娘不够,叶卿卿又多给了她两块,“以后不要再乞讨了。”
小姑娘似懂非懂的点下头。
叶卿卿叹下一口气,提着菜篮子回了旅馆,转身发现那个小姑娘还在身后。“你怎么不回家啊?”
叶卿卿问她。小姑娘不敢抬头,小心翼翼说道:
“我…我是来县里参加初试的考生,因为在路上不小心丢了钱包,又饿了三天,才当街乞讨的。”
叶卿卿一愣,打量着小姑娘浑身上下的补丁衣服:“你也是考生?”
小姑娘低着头,“我只有这次机会了。”
叶卿卿想着,她也怪可怜,正好附近有一家价格实惠的旅馆,叶卿卿干脆把她安排在那里,小姑娘感激涕零:“姐姐今日大恩,我没齿难忘!”
第88章第一个交卷
叶卿卿被逗笑,“我叫叶卿卿,你叫什么名字?”
小姑娘抬眼,“何燕。”
叶卿卿这才发现,小姑娘五官清秀,倒真是我见犹怜。她估摸着时间,再不回去可能就真的晚了。
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一步了,我还要回去做饭呢!”
与小姑娘道别,叶卿卿匆匆赶回旅馆,陆爵风还在房间里看书,见叶卿卿回来,忙着摘下眼镜。
“你刚才去哪了?”叶卿卿把买回来的排骨放下,“我去给你买菜了,又碰到了一个很可怜的小姑娘。”
她把排骨倒进盆里泡着,陆爵风微微皱眉,“可怜?全天下哪里还有真正的可怜人?不过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。”
“你干嘛这么说?”
叶卿卿只觉得陆爵风的态度太过偏激了。
“人家小姑娘是真的可怜,一个人去考试还丢了钱包,如果不是遇上我就露宿街头了,你干嘛这么说?”
陆爵风揉了揉眉心,弹了一下叶卿卿的额头:“归根结底,你才是最傻的!”叶卿卿吃痛一声,“什么嘛?”
起身去炖排骨,在泡去表面的血丝后,加入葱姜蒜在锅里来回翻炒,过了半个小时后就闻到肉的味香了。
将排骨端上来,陆爵风一笑,“你又做了炖菜?”
叶卿卿夹了一块排骨给他,“你不是喜欢炖菜嘛。”
陆爵风一笑,“明天的初试准备的怎么样了?有没有信心?”
说到初试,叶卿卿伸了伸懒腰,“当然有!”
初试要考的不过是高中时期的一些基础知识,真正困难的是高考。
陆爵风把排骨喂给叶卿卿吃:“明天考完试,我带你去吃饭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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